译论红楼梦翻译妙趣三则

本文转自:博雅书院人文视窗清孙温绘本《红楼梦》欣赏一“怡红公子”英译成“绿男孩”?你不知道的匠心!牛津大学博士、终身教授霍克思翻译的《TheStoryoftheStone》(《石头记》),是迄今在英语世界影响最大的一部优秀的《红楼梦》全译本。但是,他居然把贾宝玉这个“怡红公子”翻译成“绿男孩”(GreenBoy),这一下引起了轩然大波。有人讥笑他曲解中国文化,对《红楼梦》恐怕也只是半吊子水的水平。然而,霍克思的翻译是和红学有联系的,是慎重的而非轻率之举。关于曹雪芹的生年,霍克思更认同史景迁的康熙五十四年已未(7)说,而非周汝昌的雍正二年()说:他的生年很可能是7年。Itseemhighlyprobablethathewasbornin7.如果曹雪芹生于7年,那么抄家时他大约岁,从而赶上了一段繁华岁月。霍克思赞同这一推断,因此在序言中直接引用:“就人物描写的真实性来说,对宝玉感情成熟过程的斗争,刻画得如此详细并富有共鸣,很难令人相信,宝玉的内心世界不是作者自己经历的记录。事实上,直到最近,人们常常认为,宝玉当然是作者的自我写照。但是,这种看法自然会引起另一个问题:曹雪芹是谁?“直到现在,最可能的假定是(或者在我看来是如此),曹雪芹是曹寅的独生子曹颙(继承了曹寅织造职位,三年以后就死去的那个年轻人)的遗腹子。从档案中知道,曹颙逝世时,他妻子怀孕七个月。假定这是一个男孩并且活了下来的话,当年大难临头时,他正好十三岁,这个年纪的宝玉,在小说中占了很大的篇幅。”进而,这一推断还内化为霍克思自己的认识从而影响了《红楼梦》的翻译,他译文中为人所诟病的“化红为绿”也因他对雪芹(宝玉)年龄的观照而有一定合理性。他把“怡红院”译为TheGreenDelight,“怡红公子”译为GreenBoy。原因是英文中的“绿”含有“青春”和“繁荣”之意,在内在意义上和小说中“红”的象征意义“有时代表春天,有时代表青春,有时代表好运或繁荣”一致。因此,霍克思把中国的红,译成英国的绿。霍克思之所以“化绿为红”,除了用“归化”的翻译方法,追求“等效”的翻译效果外,更值得注意的是,他此处用“绿”来译“怡红院”和“怡红公子”,是因为怡红的“红”有“青春”寓意在内。在“红”没有“青春”寓意之时,他还是以红译红,并不变绿,比如“绛珠”——“CrimsonPearl(深红色珍珠)”;“红豆”——“Littleredlove-beans(小红相思豆)”;“大红汗巾子”——“CrimsonCummerbund(深红色腰带)”,“Blood-redsash(血红色腰带)”;红麝香串——“Redmusk-scentedmedicine-beads(红麝香味药珠)”“血点般大红裤子”——“Blood-redtrouser(血红色裤子)”。顺便说一句,霍克思在《石头记》的几篇序言中,曾说明自己参考了多位红学家的著作。一部分是在中国的,如俞平伯、周汝昌、吴世昌,此外都是美国学者(包括华裔),如赵冈(GangZhao)、史景迁(JonathanD.Spence)、周策纵(Tse-tsungChow)等,这些成果为霍克思的翻译提供了许多有价值的参考资源。可爱的霍克思老先生霍克思有一口地道的京片子,他学汉语是请了一位河北老人天天给他念《红楼梦》学会的。霍克思花了整整十五年时间翻译《红楼梦》,其间为了专心翻译,更辞去了享有极高荣誉的牛津大学终身教授一职。霍克思文笔精妙,译文堪与第一流的英文文学作品媲美。更可贵的是他对原著近乎虔诚的态度:他的翻译一丝不茍,努力做到逐字逐句地翻,连双关语、诗词的不同格式都要表现出来。霍克思《红楼梦》译著最深刻的批评者兼知音好友宋淇(林以亮)先生曾说,如果曹雪芹泉下有知,了解到霍克思这位“西洋奇人”为将《红楼梦》译成蟹型文字所作的工作,“一定会和三两知己饮南酒吃烧鸭庆祝。”如今霍克思老先生也已作古,希望他和曹雪芹先生地下相逢,把酒言欢!二西班牙诗人翻译家认为《红楼梦》中最好的诗是哪一首?年夏,我们有幸听到了北京大学赵振江教授的讲课。赵老师是用西班牙文全译《红楼梦》的第一人。赵振江教授年,正值87版经典电视剧《红楼梦》上映之年,赵振江老师收到西班牙格拉纳达大学的邀请,让他去西班牙翻译这部中国巨著。经过三年目不窥园的生活,一个西班牙文全译本《红楼梦》全部出齐。(87版《红楼梦》拍了三年,赵老师《红楼梦》翻译了三年,有意思!)年,赵振江老师得到了伊莎贝尔女王勋章,西班牙国王在致辞中讲得清楚,感谢他把中国的古典名著《红楼梦》翻译成西班牙文,让伊利亚特半岛的读者领略到这部伟大的文学作品的独特魅力。大家知道,《红楼梦》翻译中最难的就是其中的诗词曲。赵老师的自我要求很高,他认为,翻译不能只是把意思传达过去就行,原文是诗,译文也得是诗。而且还不能单单只具“诗形”,还要具备“诗味”!因此为了追求翻译的“信、达、雅”,赵振江老师还通过西班牙方面找了一位西班牙诗人作为合作者帮忙润色。赵老师讲课很风趣,他说:“考考你们,你们觉得西班牙诗人自己认为《红楼梦》中哪首诗最好?”这一下气氛可活跃了,大家纷纷展开索隐的翅膀,唇枪舌剑,众说纷纭。第一反应是林妹妹的海棠诗啊。你看那黛玉提笔一挥而就,掷与众人。李纨等看她写道是:半卷湘帘半掩门,碾冰为土玉为盆。看了这句,宝玉先喝起彩来,只说“从何处想来!”又看下面道:偷来梨蕊三分白,借得梅花一缕魂。众人看了也都不禁叫好,说“果然比别人又是一样心肠。”多么风流别致!“偷来梨蕊三分白,借得梅花一缕魂。”这句可以称之为“诗眼”了,难为她如何想来。有人说,不对不对,李纨认为林黛玉这首诗含蓄浑厚处不及宝钗,所以已经排第二了。肯定不是这一首。莫非是《菊花诗》?黛玉的《咏菊》第一,《问菊》第二,《菊梦》第三,题目新,诗也新,立意更新,一个人占了前三甲,公推潇湘妃子为魁首。一定是《咏菊》:无赖诗魔昏晓侵,绕篱欹石自沉音。毫端蕴秀临霜写,口齿噙香对月吟。满纸自怜题素怨,片言谁解诉秋心。一从陶令平章后,千古高风说到今。赵振江老师还是摇头道:“否!否!”那想必是宝姐姐填的《临江仙》:白玉堂前春解舞,东风卷得均匀。蜂团蝶阵乱纷纷。几曾随逝水,岂必委芳尘。万缕千丝终不改,任他随聚随分。韶华休笑本无根,好风频借力,送我上青云!柳絮原是一件轻薄无根的东西,大家不是咏其漂泊,就是鄙薄其毫无操守,如杜甫说“癫狂柳絮随风舞,轻薄桃花逐水流”,把柳絮和桃花人格化了,认为它们只知道乘风乱舞,随波逐流,后来桃花柳絮也就成了一般势利小人的代名词。然而宝姐姐竟然能反弹琵琶,善于翻案,竟然把它都能给说好了,不落俗套。所以是这首《临江仙·咏柳絮》吧?但是赵振江老师仍然摇头。我们实在猜不出来了,只好催促他快快揭开谜底。原来那位西班牙诗人认为《红楼梦》中最好的诗竟然是第二十八回妓女云儿唱的曲——豆蔻开花三月三,一个虫儿往里钻。钻了半日不得进去,爬到花儿上打秋千。肉儿小心肝,我不开了你怎么钻?惊不惊喜?意不意外?我们都被雷倒了。但是细想想,又觉得有一定道理。因为钗黛的那些诗,纯以意胜,比拼的是空灵的格调、意境。可能这种空灵缥缈的东西外国人很难理解,相反,云儿的这首曲是非常“形象”的,而且生猛热辣,具有“双关”性的寓意。(今天才知道,豆蔻花居然长这个样子!)不过经过西班牙诗人这么一激,我们先笑后思,更觉得曹雪芹厉害!你看他拟黛像黛,拟钗像钗,拟妓女云儿像妓女云儿,各自口吻毕肖,过目难忘。真才高八斗也!你看美国都是不怎么爱我们推崇的李白杜甫,而是更喜欢王维,甚至庞德还弄出来一个“意象”派,讲究“诗心跳荡产生模糊”,“形象互映产生意义”。以此来衡量,就不难明白云儿的曲何以得到西班牙诗人的青睐了。但是我们仍然要感叹一声,文化的鸿沟,可真是大啊!三霍克思妙译《红楼梦》“汪恰洋烟”《红楼梦》中写到大量用品、衣饰等名物,只有弄清楚它们是什么东西,才能找到准确的词汇翻译。但有些古人的物件名称,现代中国人都未必明白,比如,能够说出第五十二回提到的“汪恰洋烟”是什么意思的中国人,恐怕就很难找到。《红楼梦》第五十二回晴雯生病,鼻子不通气,宝玉让麝月取鼻烟壶给晴雯闻。麝月果真去取了一个金镶双扣金星玻璃的一个扁盒来,递与宝玉。宝玉便揭翻盒扇,里面有西洋珐琅的黄发赤身女子,两肋又有肉翅,里面盛着些真正汪恰洋烟。美国红学家周策纵曾在年发表专题文章考证《红楼梦》中“汪恰洋烟”的由来:我相信“汪恰洋烟”一定是Virginia或Virgin的译音。由于康熙时代(-)西人来华者,尤其是西洋传教士与清廷有往来者,以法国人最多,恐怕可能是法文Vierge(按:较近的音译为唯爱尔意)的译音。周策纵也是霍克思的朋友。霍克思曾表示非常感谢在翻译过程中大力提供帮助的友人:“我也很感激如下几位朋友,在过去的几年里他们不止一次地为我提供书籍、文章和建议。”其中就有周策纵。宋淇曾将周策纵的这篇考据文章寄给霍克思参考。不过,周策纵的考证可能对霍克思起了一种“反向启发”的作用。霍克思细读之后,于年4月4日回了一封长信给宋淇,对周策纵的说法存疑:   霍克思曾表示非常感谢在翻译过程中大力提供帮助的友人:Iamalsodeeplygratefultothefollowingfriendsforhavingatonetimeoranother-insomecasesmanytimes-duringthepastfewyearsfurnishedmewithbooks,articlesoradvice”.(我也很感激如下几位朋友,在过去的几年里他们不止一次地为我提供书籍、文章和建议。)其中就有周策纵。宋淇曾将周策纵的这篇考据文章寄给霍克思参考。不过,周策纵的考证可能对霍克思起了一种“反向启发”的作用。霍克思细读之后,于年4月4日回了一封长信给宋淇,对周策纵的说法存疑:他如此之渊博,我可不敢在学术上持相反的意见;可是,老实说,我怀疑他对“汪恰”的解释是否正确。周策纵对“汪恰洋烟”的重视和考证促使霍克思进一步查证、思考,经过详细查阅,他发现西方人习惯用烟叶产地来称呼板烟和卷烟,却从不以烟叶产地来称呼鼻烟。鼻烟的贵重与否并不在烟叶,而在于制造时候所用的香料。最名贵的鼻烟不是论磅,而是论两定价。所以他以意大利文uncia来翻译“汪恰”:我认为汪恰并不是专名,而是大家误以为它是个名称。最贵重的鼻烟不是论磅买的,而是以两计算,所以我认为汪恰是意大利文的uncia(读为oon-cha)。除了你之外,我没有拿我的想法告诉任何人,而我在译文中也不加任何解释,因为我想在译文中保存一点不可解的谜,就像原作中有浑不可解之处一样。还需要指出的是,意大利文的一两是oncia,从读音上来说和“汪恰”再接近不过。并且,霍克思还有意将之拼成uncia,其一是避免落实;其二,由于庚辰本在“真正汪恰洋烟”下,有一道脂批:汪恰,西洋一等宝烟也。而意大利文的数字“一”是uno或una,霍克思的新创名词看似意大利文的一两,实际上同时还令人联想到“一等”,来暗示汪恰洋烟的贵重,从而暗合脂批的原意。这确实是精妙的译笔!张惠,系博雅书院?作家作品群成员,香港珠海学院中文系助理教授,深圳大学饶宗颐文化研究院客座教授,香港红楼梦学会会长。预览时标签不可点收录于话题#个上一篇下一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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