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山东省医疗机构药品集中采购文件

 经研究,现将《年山东省医疗机构药品集中采购文件》(征求意见稿)予以发布,公开征求意见。   如有意见建议,请于年11月18日-24日17:00时将意见建议发送到电子邮箱sdypcgzx

.   联系-或(受理大厅)-(技术支持)

山东省药品集中采购服务中心年11月18日

附件列表:

年山东省医疗机构药品集中采购文件(征求意见稿)

山东省医疗机构药品集中采购

(SDSYPJZCG-)

(征求意见稿)

山东省药品集中采购服务中心

年11月

目录

第一部分总则………………………………………………1

第二部分采购目录和方式……………………………………3

第三部分资质证明文件申报和审核…………………………5

第四部分报价和解密…………………………………………9

第五部分公开招标采购………………………………………10

第六部分集中挂网采购………………………………………13

医院改革试点城市药品采购…………………14

第八部分公示和挂网…………………………………………15

第九部分采购与配送…………………………………………15

第十部分货款结算…………………………………………18

第十一部分监督管理…………………………………………19

第十二部分附则……………………………………………22

第一部分总则

为做好我省医疗机构药品集中采购工作,根据《国务院办医院药品集中采购工作的指导意见》(国办发〔〕7号)、《国家卫生计生委医院药品集中采购工作指导意见的通知》(国卫药政发〔〕70号)和《山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贯彻落实国办发〔〕7医院药品集中采购工作的实施意见》(鲁政办发〔〕47号)等文件精神,结合我省实际,制定本采购文件。

一、基本原则

(一)坚持以省为单位的药品集中采购方向,一个平台,上下联动。

(二)为需而采,分类采购,质量优先,价格合理。

(三)阳光采购,公开、公平、公正,全程监管。

(四)分批实施,稳步推进。

二、实施范围

(一)县级及以上人民政府、国有企业(含国有控股企业)等举办的非营利性医疗机构。

(二)实施基本药物制度的基层医疗卫生机构。

(三)鼓励其他医疗卫生机构积极参与。

三、适用范围

参加本次药品集中采购的医疗卫生机构、药品生产经营企业及其他各方当事人,适用本采购文件。

四、采购周期

原则上不少于一年。

五、名词解释(详见附件1)

六、责任履行

药品生产企业是保障药品质量安全、供应配送的第一责任主体。药品生产、经营和使用单位必须严格执行相关法律法规和不良记录管理等有关规定,并承担相应责任。

七、公告发布

本次药品集中采购所有公告、信息均通过山东省药品集中采购网(网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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